案例三
当前位置:首页 > 特色案例 > 案例三
正向隐蔽型保理 + 反向无追索权保理
项目背景

  ·项目性质:C市地铁建设BT项目

  ·项目金额:金额70亿元

  ·项目期限:建设期4

  ·项目难点:工程款按季计量,按年回购,项目公司垫资严重

融资方案设计

  ·产品模式:隐蔽型有追索权保理(应收账款) + 反向无追索权保理(应付账款)

  ·授信客户:项目公司

  ·操作标的:项目公司对业主的应收账款、项目公司对施工方的应付账款

  ·合同结构:

      1.隐蔽型有追索权保理:中交租赁与项目公司签署保理合同;

      2.反向无追索权保理:中交租赁与施工方签署保理合同

  ·资金支付:中交租赁将正向保理融资款支付至项目公司,将反向保理融资款支付至施工方,均由项目公司分期还款

产品优势

  ·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:正向保理解决客户作为卖方的垫资需求,反向保理延长客户作为买方的付款账期。

  ·不增加买方风险:隐蔽型保理下的应收账款转让不通知买方,无需买方承担额外风险。

  ·剥离账面应收款:无追索权保理下,卖方提前收回工程款,减少催收成本,美化财务报表。

  ·融资期限灵活,手续简便。